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形。
大金重工: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大金重工:   石桐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综上所述,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符合当前实际况及股东利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立意见如下: 2017 年 9 月 29 日关闭窗口大溪沟公司增资 孙文纺:作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于我们的立判断,公司”
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议,
(此页无正文,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许 峰:)的立董事, 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 优先认购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1、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